回首頁
│
加入最愛
│
設為首頁
會 員 專 區
公 會 簡 介
理監事名單
公 會 消 息
展 覽 公 告
加 入 公 會
聯 絡 諮 詢
會 員 搜 尋
公會部落格
網 站 連 結
環 保 法 規
訪客人數:
公會消息
友善列印
公告主題:內政部公告:預告「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」草案
公告日期: 20231-10-31
公告內容:
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0月30日 台內消字第1120826454號 主 旨:預告訂定「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」。 依 據: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 公告事項: 一、訂定機關:內政部。 二、訂定依據:消防設備人員法第49條。 三、「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」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(網址https://www.moi.gov.tw)。 四、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承辦單位:內政部消防署 (二)地址: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6樓 (三)電話:02-81959229 (四)傳真:02-89114276 (五)電子郵件:wu851142@nfa.gov.tw 五、本案規範消防設備人員證書之申請、核發等事項,執業圖記樣式、公會組織與管理及違規處分之主管機關等相關應遵行事項,因應消防設備人員法通過公布施行後,為使其規範能即時銜接,有縮短預告期間之必要,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4點第2款規定,預告期間為20日。 部 長 林右昌 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(請參見PDF) https://gazette2.nat.gov.tw/EG_FileManager/eguploadpub/eg029204/ch02/type3/gov10/num5/images/Eg01.pdf
檔案下載
◎台灣鑄造品工業同業公會版權所有 Copyright 2006 ◎
臺北市中山區104473 建國北路二段84號3樓 TEL: 886-2-25012162 FAX: 886-2-25076423
建議IE瀏覽: 800 x 6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