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商務部以強迫勞動為由 擬引301條款課台灣歐盟10%關稅

2026/06/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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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6/04      美商務部以強迫勞動為由,擬引301條款課台灣歐盟10%關稅,經濟部:不疊加122條款具相對優勢

 

資料來源:2026/06/04 經濟中央通訊社 

 

(中央社)《彭博》報導,美國總統川普試圖重建遭最高法院推翻的全面關稅壁壘之際,美國提議對多數主要貿易夥伴進口商品課徵至少10%關稅,理由是這些商品涉嫌使用強迫勞動生產。根據美國貿易代表署(USTR)聲明,台灣、加拿大、墨西哥、歐盟及英國等經濟體的進口商品將適用10%關稅稅率。

 

至於中國、印度、日本、韓國、巴西及瑞士等其他主要經濟體的商品將被課徵12.5%關稅。

美國貿易代表署表示,較低稅率適用於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,或已承諾採取相關措施的經濟體,而「未能實施並有效執行」這類措施的經濟體,則適用較高稅率。

這是川普推動恢復他上任第一年實施、但後來被認定違憲的關稅政策重要一步。這次建議的新關稅,是依據1974年「貿易法」(Trade Act)第301條款(Section 301)調查的結果。

這些關稅不會立即生效,在正式實施前仍須經過公開意見徵詢及審查程序,因此最終內容仍可能有所調整。

 

根據公告,書面意見徵詢截止日期為7月6日,第301條款調查委員會預計自7月7日起舉行公開聽證會。

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(Jamieson Greer)在聲明中表示:「我們最重要的貿易夥伴遲遲未解決強迫勞動生產產品進口的問題,令人無法接受。這導致美國勞工在全球競爭時,處於不公平的競爭環境。我們將不再容忍這種差距。」

此舉將考驗美國最大經濟夥伴的容忍程度,這些國家過去大致上並未對川普的關稅採取報復措施,而是選擇透過談判尋求降低關稅及維持市場准入。

 

針對強迫勞動的調查只是川普政府重啟關稅政策的一部分。

美國政府還根據1974年「貿易法」第301條款,針對多個貿易夥伴的過剩製造產能問題展開另一系列調查。

這項關稅制度也設有若干例外。部分國家的服裝及紡織品進口可適用較低關稅稅率,其配額將依據美國對這些國家的紡織品出口量來決定。

 

另外,部分產品將完全免於新關稅,包括牛肉、蕃茄、香蕉、咖啡、柳橙汁及其他食品;已適用其他關稅措施的金屬產品也被排除在外,部分燃料與化學品同樣不受影響。

政院:ART承諾獲肯認 美301條款課台關稅優於日韓

(中央社)美國商務部以強迫勞動為由,擬引301條款課台灣等14國10%關稅。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說,由於美方肯認台美簽署的對等貿易協定(ART),因此台灣被列為建議課徵較低稅率10%的14國之一。此次公告僅是301調查程序之一,最終稅率尚未定案,台灣有信心取得逆差國中相對優惠待遇。

 

美國對等關稅稅率法源失效,改採「1974年貿易法」第122條暫時對全球統一徵收10%關稅且疊加既有MFN,最長為期150天至7月底為止,並透過301條款調查重建法律基礎。美國貿易代表署(USTR)在美東時間6月2日依「1974年貿易法」第301條款,針對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」議題公布報告,建議對全球60個經濟體加徵額外關稅10%或12.5%,台灣被列為建議稅率10%的14國之一。

 

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透過新聞稿說明,依據美國報告,60個經濟體當中有54個國家「未實施且未有效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」、6個國家「未有效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」,建議加徵10%或12.5%不同額外稅率。

被加徵10%稅率的國家共有14國,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解釋,其中台灣、印尼、馬來西亞等國因為已與美國簽署「對等貿易協定」(ART)並承諾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,另外歐盟、加拿大、印尼、英國等國已實施或部分實施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,因此也是建議額外加徵較低稅率10%。日本、南韓、中國、印度等46國則被建議額外加徵稅率12.5%。

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,美方在此次301調查報告中肯認台灣積極具體承諾,並將台灣列為適用較低稅率的14國之中,顯示ART是因應美方為置換「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」(IEEPA)法源基礎而展開301調查的有利基礎。

至於相關稅率何時生效,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說,相關稅制措施未立即公告生效,且自3日起至7月6日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評論意見、7月7日召開公聽會,公聽會後5天內利害關係人可提出反駁意見。目前USTR於調查報告或聯邦公報中並未提及最終採行措施的公布日期。

台美經貿工作小組強調,為維護ART爭取的最佳待遇與相對優勢,台美雙方將持續保持緊密聯繫,全力鞏固台灣國家利益及產業利益,台灣期待也有信心,7月底前的最終結果將會充分反映台美間既有的談判成果,取得逆差國中相對優惠待遇。

 

另外,台美經貿工作小組也提到,USTR在報告中建議依301條款課稅項目,不包括已被課徵232關稅產品項目及其零組件,以及倘若課稅後會造成美國國內供應短缺的品項等。

經部:美301關稅不疊加122條款 台灣具相對優勢

(中央社)美國商務部以強迫勞動為由,擬引301條款對台灣等14國課徵10%關稅。對此,經濟部3日表示,各界預期美方將在122條款關稅落日前完成301調查,並公布最終稅率;且現行122條款屆期後將歸零,因此不會出現122與301條款疊加課稅情形。

 

經濟部並指出,考量台灣已是與美方完成協議的國家稅率、具有相對優勢,應不致受到不公平對待。

美國對等關稅稅率法源失效,改採「1974年貿易法」第122條暫時對全球統一徵收10%關稅且疊加既有MFN,最長為期150天至7月底為止,並透過301條款調查重建法律基礎。美國貿易代表署(USTR)在美東時間6月2日依「1974年貿易法」第301條款,針對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」議題公布報告,建議對全球60個經濟體加徵額外關稅10%或12.5%,台灣被列為建議稅率10%的14國之一。

 

經濟部指出,美國現行輸美產品課稅架構主要分為2類,其一是依「1974年貿易法」232條款調查項目(如鋼鋁銅、汽車零組件、木材、半導體、藥品等);其二則是依據「1974年貿易法」122條款課稅的項目。

美國於今年2月24日施行122條款,做為過渡性法律依據,期間為150天,預計將於7月24日落日。

經濟部說明,美國貿易代表署於3月11日及12日分別啟動「製造業部門結構性產能過剩」及「疏於對強迫勞動採取行動」2項301條款調查,各界預期美方將在122條款落日前完成301調查並重新公布各國最終稅率,屆時將以301條款取代原有關稅機制,因此不會產生122與301關稅疊加的問題。

經濟部進一步表示,現行122條款為美國高院判決後延續關稅政策的過渡性法律依據,為期150天,美方在此同時啟動301調查,目的在於置換原本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(IEEPA)所採取的對等關稅基礎。未來各國最終稅率將在301條款架構下確立,屆時122條款課徵關稅將因此次實施期限屆期而歸零。

經濟部說明,在調查結果方面,美國此次針對60個經濟體進行301條款調查,調查期間共蒐集近60位證人證詞及超過500份書面意見與反駁意見,並於6月2日完成認定程序。

認定結果顯示,台灣在內共54個經濟體被認定「未實施且未有效執行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」,另有6個經濟體包括加拿大、厄瓜多、歐盟、印尼、墨西哥及巴基斯坦,被認定未有效執行相關禁令。美方並認為,各經濟體相關作為屬「不合理」,將破壞消除強迫勞動的國際目標,並扭曲市場競爭。

 

經濟部指出,在關稅建議方面,美方對已實施或承諾執行強迫勞動禁令的經濟體,擬加徵10%關稅,台灣屬於此類;其他經濟體則擬加徵12.5%關稅。不過,美墨加協定(USMCA)適用產品、232條款課徵範圍及部分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範圍產品將排除適用。

經濟部表示,依美方程序,後續將於6月22日前提交公聽會出席申請及證詞摘要,7月6日為書面意見截止日,7月7日舉行公聽會,並於會後5天內開放提交反駁意見書。

 

經濟部強調,將配合台美談判小組持續與美方密切溝通。考量已與美方完成協議的經濟體在稅率上具相對優勢,台灣應不致受到不公平對待,政府將持續爭取並鞏固國家及產業利益。

擬加徵301關稅 美國貿易代表署:台灣未禁強迫勞動產品進口

(中央社)美國貿易代表署依貿易法第301條款,針對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議題公布報告,建議對60個經濟體加徵關稅,對台灣的建議稅率為10%。報告寫道,台灣似乎正採取步驟履行有關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的承諾,但目前在法律上未禁止這類產品。

美國對等關稅稅率法源失效後,改採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暫時對全球統一徵收10%關稅且疊加既有最惠國待遇(MFN),最長為期150天至7月底為止,並透過301條款調查重建法律基礎。

 

美國貿易代表署(USTR)3月宣布針對台、中、日、韓及歐盟等60個經濟體展開新一輪301條款調查,以判定這些經濟體在「未能禁止及未能有效執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」方面的相關政策及做法,是否屬於不合理或歧視性,並對美國貿易構成負擔或限制。

貿易代表署3日發布相關調查報告,決定建議對60個經濟體加徵關稅。對於已實施強迫勞動進口禁令、已承諾透過對等貿易協定實施並執行這類禁令,或已實施部分管制以有效阻止特定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的經濟體,美國貿易代表建議加徵10%關稅;對於其他所有經濟體,則建議加徵12.5%關稅。

 

根據美國聯邦公報公告,對台灣的建議稅率為10%。

貿易代表署在這項301調查報告中寫道,台灣看似正採取步驟履行美台對等貿易協定中,有關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的承諾;然而,目前台灣在法律上未禁止這類產品的進口。

報告指出,基於上述原因,調查結果顯示,台灣未能實施並有效執行強迫勞動進口禁令的做法和政策「是不合理的,且對美國貿易構成負擔或限制」。

 

貿易代表署表示,將於7月7日針對這些建議措施舉行公聽會。有意出席公聽會的人士應於6月22日前提交出席申請及證詞摘要;7月6日為書面意見截止日。

台灣經濟部指出,各界預期美方將在122條款關稅落日前完成301調查,並公布最終稅率。經濟部強調,將配合台美談判小組持續與美方密切溝通。

美國貿易法第301條規定,當認定有歧視美國企業或牴觸貿易協議裡的美國權益時,美國政府可加徵關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