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公告
中華民國111年8月2日 經授能字第11103009720號
主 旨:預告訂定「一百十四年電力排碳係數基準」。
依 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訂定機關:經濟部。
二、訂定依據:「電業法」第二十八條第二項。
三、「一百十四年電力排碳係數基準」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經濟部能源局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moeaboe.gov.tw),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/草案預告論壇(網址:https://law.moea.gov.tw/DraftForum.aspx)(或由「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/法規及訴願/草案預告」可連結本網頁)。
四、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經濟部能源局
(二)地址: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3樓
(三)電話:(02)27757759
(四)傳真:(02)27316598
(五)電子郵件:nhliao@moea.gov.tw
部 長 王美花
一百十四年電力排碳係數基準草案(請參見PDF)
https://gazette2.nat.gov.tw/EG_FileManager/eguploadpub/eg028144/ch04/type3/gov31/num7/images/Eg01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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